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 努力成才,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 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项目和比例
1、凡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七年制、本专科学生,均可 以参加评选。
2、“先进个人”包含“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本年级学生总数的 10%,“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年级学生干部(含班委、团支部委员、任期一年以上的楼层长、寝室长、校院两级学生会成员及学生社团部长以上的主要负责人)总数的 6%。
3、“先进集体”指“先进班级”。评选比例原则上为当年全校参评班级的 5%。
二、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和马 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本科、七年制学生在本年度应为奖学金获得者,本学年所修课程(含必修课和必选课)无补考、重修现象,通过当 年应当通过的国家级考试;研究生已考课程无不及格现象且学位课平均成绩 80 分以上,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学术思想活跃,在国际、国内重要期刊(有 CN 刊号)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②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重大课题研究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取得一定成绩;③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在临床实践中获得一致好 评。
(3)严于律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和公民素质,能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和文明的生活方式,体育成绩达标。应出操年级个人出勤率在 95%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1)(2)(3)(4);
(2)能严格要求自己,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发挥模范带头 作用;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爱护同学,能在学校、老师和同学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3、先进班级
(1)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自觉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
(3)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规范、执行有力。班级风正气清,全班同学遵纪守法,有较强集体观念和纪律观念。当年全班无受校纪校规处分者。
(4)全班同学学风优良,学习勤奋,无迟到、早退、旷课、作弊等现象。全班考试、考查课及格率达 100%,平均成绩在本学院中位于前列;
(5)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测评成绩 100%达标;
(6)全班同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质和文明的生活方式,在参加各项活动中成 绩突出。
(7)本学年班级没有被淘汰的学生,且累计淘汰学生比例不超过本班级初始 人数的 6%。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每学年评选一次。一般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内总结评选上学年的“先进 个人”、“先进集体”。
2、“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在个人自我小结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评选。先 由小班评议,提交年级办公会讨论,初选名单确定后经学院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 报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复审后经校党委会审定予以表彰,原则上不重复获奖。
3、“先进班级”评选工作在班级小结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评选。先由年 级办公会讨论,初选名单确定后(附具体事迹)经学院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工作部复审后经校党委会审定予以表彰。
四、表彰奖励
学校每学年召开表彰大会,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 级”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