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充分就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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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充分就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充分就业的若干意见》业经2020年6月18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医科大学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充分就业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将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把就业工作作为最大的民生”、坚持把就业作为“六稳”和“六保”工作之首的工作要求和安徽省委、省教育厅关于就业工作的相关部署,努力实现我校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充分就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力开展线上线下就业招聘。学校统筹,学院承办,倒排工期,每天开展线上线下同步就业招聘活动不间断。持续用好教育部“23456”、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等线上招聘活动,在坚守疫情防控总要求的前提下,适当邀请用人单位进校园,开展小型化、多场次校园招聘。

二、积极开发就业岗位。针对我校未就业毕业生,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部级科研平台、基地和国家人才专项等开发本科生科研见习助理岗位100个,开发研究生科研助理岗位100个。毕业研究生按照学校现有的科研助理聘任政策执行。各直属附属医院开发助医岗位150个。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开发助管岗位30个。工资薪酬2000元每月(含个人缴纳的四险)。聘用时间为1年,聘期结束,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签定,鉴定材料在征得本人同意后放入个人档案。

三、广泛动员毕业生应征入伍。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摸排,对符合征兵条件的毕业生,“一个不少”的宣传到位,动员更多毕业生参军报国。

四、细化实化重点群体精准帮扶。各学院根据毕业生不同的就业情况进行细化、分类,做到“一人一策”,联系学院的校领导靠前指挥,学院领导带头,包保到人。对“五困”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和全国52个未摘帽贫困县生源毕业生的重点群体,继续采取个性化辅导,重点推荐,专人包保,做到帮扶百分百,确保顺利就业。

五、对建档立卡的毕业生进行专项就业帮扶。对建档立卡毕业生建立帮扶兜底机制,从就业指导、信息推送,求职资助、人文关怀上开展一对一专项帮扶,实现建档立卡毕业生百分百就业。

六、设立基层就业奖励基金。学校设立基层就业奖励基金10万元,对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新疆专招、西藏专招,考取选调生的毕业生进行奖励,鼓励毕业生积极参加国家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

七、继续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对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对新疆籍毕业生、湖北籍毕业生、少数就业困难没有达到安徽省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学校给予专项的补贴,补贴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发放标准执行。

八、学校直属附属医院尽早启动招聘工作。各直属附属医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迅速启动2020年度用人招聘工作。允许我校护理专业专升本毕业生报考。

九、为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条件。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为创业学生提供政策咨询,用好各类创业政策。运用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平台,为毕业生提供项目对接、学校科研成果转化支持。发挥学校校外创业服务平台,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孵化保障。

十、接续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在9月1日前,特别是在毕业生离校前,各学院要为毕业生以就业思想教育、信息精准推送、就业指导、技能培训、个性化帮扶为内容的就业冲刺活动,指导毕业生报考第二学位教育,为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提供业务指导,实现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百分百就业。对“慢就业”、“缓就业”和“不就业”的毕业生,要加强社会责任教育,做好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帮扶不断线。

各学院、有关部门要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当前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工作落实落细,做到卓有成效。要按照意见要求,各学院和相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压实压紧责任,协同推进各项举措,发挥每项举措的最大效用,全力以赴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